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公告[2014]第8號

交通運輸部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公告

根據《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4〕5號),取消和下放了涉及我部的5項行政審批項目,現公告如下:
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共2項):
1.雇用外國籍船員在中國籍船舶上任職審批;
2.有關作業單位防治船舶及其有關作業活動污染海洋環境應急預案審批。
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共3項):
1.省際普通貨物水路運輸許可(下放至省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2.水運工程監理乙級企業資質認定(下放至省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3.水運機電工程專項監理企業資質認定(下放至省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交通運輸部
2014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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